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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admin(管理员) 发表日期:2012-11-01 点击率:
考评高校教师 考核师德为先

考评高校教师 考核师德为先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颁布实施

作者:张 烁 发布时间:2012-01-10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北京1月9日电 今天,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近日颁布施行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有关情况。

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廖舒力表示,学习师德规范将被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师德将被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对师德表现突出的,要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表现失范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就贯彻落实《规范》有关工作发出通知。这是继2008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后,首次制订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规范》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对高校教师职业责任、道德原则及职业行为提出了要求:

——关于爱国守法。强调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明确提出,“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关于敬业爱生。强调要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履职尽责,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针对当前高校师生关系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强调“公正对待学生”,“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关于教书育人。强调要以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明确提出,“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关于严谨治学。强调要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协同创新;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针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明确提出“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关于服务社会。强调要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针对高校中不当使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现象,明确提出“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关于为人师表。强调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树立优良学风教风;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明确提出,“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此外,2012年1月1日起,《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开始施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说:“章程在学校的制度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准则性作用,通俗地讲就是学校校内的‘宪章’”。据了解,2012年内将推动所有高校全面启动章程制定或者修订工作,确定若干有代表性的高校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先试。

2012年1月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施行,成为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教育部和全总将适时对全国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研。全总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教育系统工会贯彻实施《规定》经验交流会。

【深度阅读】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首次制定印发

为大力推进高校师德建设,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近期制定印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继2008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后,首次制定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制定印发《规范》的背景和意义

研究制订《规范》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讲话,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任务。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首。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体现了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教书育人意识淡薄,缺乏爱心;有的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有的要求不严,言行不够规范,不能为人师表;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职业声誉。这些问题的存在,虽不是主流,但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为此,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启动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研究制订工作。

我们在调研总结高校师德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规范》文本,广泛征求了各地各校、专家学者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并于去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些做法对修改完善和贯彻实施《规范》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情况是:一是高校师生积极参与。去年10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高校师生305件来信和电子邮件,259份反馈意见表。此前,各地各校还组织召开了122场次座谈会,有近2000人参加,并反馈了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有97.6%的师生对《规范》予以肯定和认同。二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公开征求意见启事发布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新华网、人民网、求是理论网、光明网、新浪网、凤凰网等20多家重要媒体网站及地方媒体和高等学校网站等,先后进行了转载报道。腾讯网等社会网站共有2万多人参与《规范》征求意见,跟帖评论500多条,总体上给予积极肯定。三是师德讨论深入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讨论”活动,在中国教育报刊登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和意见,发表专栏文章21篇,起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作用,为颁布实施《规范》,推进师德建设,打下了较好基础。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了《规范》,并就贯彻落实《规范》有关工作发出通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规范》,对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也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二、《规范》的基本内容

《规范》文本共六条,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对高校教师职业责任、道德原则及职业行为提出了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关于爱国守法。重点是规范高校教师与国家的关系,对高校教师政治上提出要求。强调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针对当前少数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意识淡漠的问题,明确提出“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第二,关于敬业爱生。重点是规范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强调要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履职尽责,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针对当前高校师生关系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强调“公正对待学生”,“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关于教书育人。主要是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强调要以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针对当前部分高校教师存在的轻教学、轻育人的问题,以及社会兼职过多影响教学的现象,明确提出“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第四,关于严谨治学。主要是规范高校教师的学术研究行为。强调要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协同创新;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针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明确提出“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第五,关于服务社会。重点是规范高校教师与社会的关系。强调要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要求高校教师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针对高校中不当使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现象,明确提出“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第六,关于为人师表。重点是规范高校教师的社会道德责任。强调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树立优良学风教风;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要求切实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职业形象,明确提出“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三、学习贯彻《规范》的工作要求

《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要求各地各高校把学习贯彻《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做好学习宣传、政策配套、师德教育、师德考核和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规范》学习宣传。通过学习宣传活动,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规范》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使师德规范成为广大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

二是全面落实师德规范要求。根据《规范》要求,抓紧制定或修订本地本校的师德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兼职兼薪规范等配套政策措施,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

三是切实加强师德教育。将学习师德规范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有效形式。通过定期开展评选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激励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树立高校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四是改进和完善师德考核。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表现突出的,要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表现失范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是加强师德建设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校贯彻实施《规范》的工作方案,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以实施《规范》为契机,及时总结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加快推进师德建设的改革创新。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广大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把师德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转自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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