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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健美操教室管理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1-04 [来源]: [浏览次数]:

健美操教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维护场地设施,保持良好的运动秩序和安全环境,保证体育教学、竞赛训练、群体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和运动水平,充分发挥健美操教室的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作以下规定:

一、健美操教室主要供体育教学、训练、比赛使用,参加健美操活动的师生应自觉爱护。

二、进入健美操教室的人员要自觉服从管理,爱护场地及器材设施,固定器械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保持场内环境卫生和地面整洁,遵守运动秩序,确保运动安全。

三、学生进入健美操教室须换鞋入内,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严禁穿皮鞋、钉鞋、高跟鞋和易致伤害的服装。

四、在体育课堂教学、训练、考试时间内,非教学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健美操教室内活动。

五、健美操教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吐痰、乱吐口香糖、乱扔废品、乱涂、乱刻、乱画和使用易燃易爆易腐物品;严禁携带食品进入教室。

六、有身体疾病或身体不适的情况,可向老师说明并根据自身情况适量活动,因自身活动不当造成摔伤或其他严重后果者,责任自负。

七、健美操教室值日人员负责室内的日常维护,值日生上课前打扫卫生,以保证教学的良好环境卫生,下课后最后离开教室并主动关灯、关门。

八、爱护公物,不得乱开音响设备,尤其不得坐在把杆上,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对人为损坏室内场地及器材设施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体育教学部对以上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体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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