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关于组织第十三届“山管杯”篮球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体育活动开展,营造全民健身活动的氛围,弘扬团队精神,增强合作意识,现决定举办
第十三届“山管杯”篮球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1.参赛对象为各二级学院全体在校生,以各学院为单位共组建男子、女子各9支代表队,包括劳动关系学院代表队、工商学院代表队、会计学院代表队、艺术学院代表队、信息工程学院代表队、经贸学院代表队、机电学院代表队、人文学院代表队和国际交流学院代表队(以上代表队排名不分先后)。

2.每支代表队限报领队(本学院教师)1名、教练1名、裁判员2名、参赛运动员12名。

3.报名资格审查:参赛运动员须为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本科、专科在校生,组委会将对运动员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有不实将取消参赛代表队参赛资格。

4.各参赛代表队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3月26日(周一)下午3点30分,长清校区篮球场,详细比赛日程见附件。

三、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取男子、女子各前三名进行奖励。

四、运动员违规处罚

运动员在比赛中应尊重裁判,服从裁判的判罚,秉承体育精神,重在参与。如有以下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计入诚信档案)、取消本场比赛和下一届参赛资格的处罚。

1.比赛中运动员个人辱骂、威胁或攻击裁判;

2.比赛中运动员个人与对方运动员有侮辱性、挑逗性、恐吓及威胁性语言的,或持球、掷球攻击对方身体,或向对方吐口水、做不文明手势等侮辱性、攻击性行为;

3.运动员个人在赛区与球迷发生言语、肢体冲突引发事端,对比赛造成不良影响。

五、注意事项

1.比赛中必须尊重裁判,服从裁判的判罚、不得辱骂裁判、威胁裁判(有以上行为的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2.比赛结束后,双方队长在记录表上签名(如有不签或忘签视为本场比赛弃权)。

3.任何队伍不得无故弃权,否则直接取消下次比赛资格。

4.如有特殊原因未按照比赛时间到场,视为弃权,比赛结果认定为0:20。

5.心脏病高血压等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6.比赛如遇特殊情况(如下雨等)不能进行,赛程另行通知。

7.裁判被分配吹罚场次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未按时出场的裁判与本学院球队弃权同样处罚。

六、报名要求

各学院学生会将领队、教练、裁判、运动员报名汇总表于2018年3月19日(周一)中午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094178004@qq.com,逾期报名视为弃权,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七、学生管理队伍友谊赛

本届“山管杯”设置学生管理队伍友谊赛,各学院组织1-2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教师报名参赛,参赛人员组成两队,进行友谊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炜东 电话:88616958

附件1:第十三届“山管杯“篮球赛比赛细则

附件2:篮球赛报名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