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学生七人制足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 间:2015年5月20日—6月03日
地 点:山东管理学院足球场
二、参赛办法:
1.参赛资格:凡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并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每院只报一个男队,每队限报运动员15人、教练员1人、领队1人。报名时同时交纳保证金200元,若整个赛程不违反比赛规程,保证金如数退还。
2.比赛时须带学生证,赛前交临场裁判组验证,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对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本队全部比赛成绩和资格,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
3.对罢赛和无故弃权队,将取消本队全部比赛成绩和资格,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
三、竞赛办法:
1.比赛第一阶段:抽签分组,进行小组单循环赛,取各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2.比赛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
3.比赛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4.比赛时间采用全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5.第一阶段名次决定方法: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一场得0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则净胜球多者居前。第二阶段:比赛须决出胜负,平局后直接罚点球决定胜负,不再进行加时比赛。
6.每场比赛各队可替换五名队员。
7.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的规定: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8.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点球)。
9.每队必须备同一颜色服装与球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要与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须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10.如有不可抗拒原因,须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四、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设冠、亚、季军各一名并颁发奖杯和证书,优秀组织奖一名。
2.分别评出“最佳射手”、“最佳球员”、“最佳裁判”、“道德风尚奖”各一名,并颁发证书。
五、其他:
1.请于2015年5月13日17:00时前将纸质报名单加盖公章并同保证金200元, 纸质报名表交至艺术学院体育教研室(工程中心一楼107),联系人:范晓睿(13953120272),赵青林(13188882053)。电子报名表发至邮箱463823787@qq.com,联系人:赵城朔(13615319837)2.领队会定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2:00在艺术学院体育教研室
六、本规程解释权属艺术学院体育教研室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艺术学院体育教研室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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