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师或学生使用体育器材,属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二、 如果是人为损坏的,要给予批评并视情况按原价或高出原价的数额赔偿。
三、 每学期清点器材一次,发现器材正常老化不能使用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四、 器材报废必须经过学校主管人员的审核、签字。每学期将报废情况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