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山东管理学院 体育器材报损制度

发布者:admin(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2-11-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一、 教师或学生使用体育器材,属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二、 如果是人为损坏的,要给予批评并视情况按原价或高出原价的数额赔偿。

三、 每学期清点器材一次,发现器材正常老化不能使用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四、 器材报废必须经过学校主管人员的审核、签字。每学期将报废情况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