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04 [来源]: [浏览次数]:
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鲁教体发〔2018〕2号

各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体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体育局

                              2018年6月4日

  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27号文件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3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理念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作为学校体育的基本目标,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体育质量,增强学校体育育人功能,培养意志坚强、体魄强健、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到2018年底,各级各类学校全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程, 全部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到2020年,学校全部配齐配足体育教师,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配备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所有学校均建有特色体育项目,业余训练水平显著提高,在全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体育课程提质计划。

  1.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大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程。到2018年底,大中小学校体育课程开齐开足率要达到100%。(教育部门负责)

  2.构建体育课程“超市”。学校应以培养学生体育意识、体育兴趣、运动技能和习惯为目标,根据学生体质差异、身心发育规律,构建学生自主选择的体育课程和课外活动项目“超市”,让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和体育活动项目。到2020年,使每一个在校学生均能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教育部门负责)

  (二)实施“一校多品”工程。

  3.开展运动项目教学。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打破行政班,开展运动项目教学,提高体育课程质量和学生专项运动能力。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橄榄球等集体球类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器械体操等个人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进一步挖掘地方民间体育资源,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市县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到2018年底,使每一所学校均形成“一校一品”的特色体育项目;到2020年,形成 “一校多品”的特色体育项目。(教育部门负责)

  (三)实施学生体质提升计划。

  4.坚持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学校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间操,鼓励自主开发易学、易做、运动量适中的自编操等。开展课间阳光体育活动评比,推动课间体育活动深入开展。(教育部门负责)

  5.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制度。学校要制定“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强化学生课外锻炼。课外体育活动与体育课教学内容应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满足学生体育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求。高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教育部门负责)

  6.开展早操和冬季长跑等集体性学生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以“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为主题的集体性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坚持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普通高校要建立学生每日运动量定额,运用运动管理软件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到2018年底,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体质健康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教育部门负责)

  (四)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自动化工程。

  7.实现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自动化、网络化。高校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运用现代化的测试软件、测试设备,以集中测试、集中体检、体质达标运动会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每年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测试。市县级财政、教育、体育部门要在经费投入、软件和设备配备等方面支持学校推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自动化、网络化工作。到2020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要全部实现自动测试、数据自动汇总和网络直传直报。(教育部门牵头,财政、体育部门配合)

  (五)实施特色项目学校建设质量提升工程。

  8.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市县级体育、教育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标准与细则》,每年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考核,促进其发挥校园体育普及、学校运动队和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示范作用。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在2020年前完成对600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重新认定工作。(体育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

  9.提高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落实教育教学要求,完善训练和竞赛体系,夯实校园足球运动基础,不断提高校园足球运动水平,在全国各级别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要以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积极扩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范围。到2020年,全省经教育部认定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达到2000所。(教育部门牵头,体育部门配合)

  10.加强学校运动队和体育社团建设。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普通高校均应组建运动队和体育社团,开展课余训练,保证每天系统训练一小时以上,形成“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的体育教学模式和体育传统优势项目。具有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单独招生资格的高校,在2018年底前全部组建高水平运动队,进行常年专业运动训练。结合体校办学模式改革,积极与体校开展联合办学、联合办队,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学校运动队训练水平,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各市、各高校要在广泛发动、人人参与的基础上,做好优秀运动员的选拔培养工作,确保我省在2020年全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 (教育部门牵头,体育部门配合)

  11.建立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淘汰机制。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将通过完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创建命名和动态评估工作,淘汰不达标学校,进一步优化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项目结构和赛事布局,稳步提升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数量和质量。依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指标体系》,每年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长履行职责情况、足球教学与训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核,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取消其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资格。组织开展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达标评估,对生源不足、训练比赛水平低下以及对本校体育教学和群体性体育活动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的运动项目,取消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教育、体育部门分工负责)

  (六)完善学校体育竞赛体系。

  12.加强校内体育竞赛。学校要健全校园体育竞赛机制,设置学生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竞技性、健身性和民族性、地域性体育项目,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班级、年级、院系和校际间体育竞赛,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到2020年,所有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或阳光体育节、2次以上学校特色项目体育比赛。(教育部门负责)

  13.丰富省级联赛活动。省、市、县(市、区)体育、教育部门在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大中小学生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三级联赛和每3年举办一届全省学生运动会的基础上,增设全省校园足球锦标赛,自2018年起,每年举办一届。(教育、体育部门分工负责)

  (七)实施体育教师补充计划。

  14.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市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加大补充体育教师力度,到2020年全部配齐配足中小学体育教师。体育教师短缺的县(市、区)在新任教师招聘中要优先招聘体育教师,有条件的可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注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体育技能。鼓励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到学校担任兼职体育教师和带运动队训练。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推进中小学体育教师全员培训,加快中青年体育骨干教师培养,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体育部门分工负责)

  (八)实施学校体育设施达标建设计划。

  15.改善学校体育教学与训练场地设施条件。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把体育设施列为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到2020年,全部按标准配齐中小学体育场馆设施,配好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各级体育部门应将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建在学校或学校周边。(教育、体育部门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学校体育工作协调机制。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育部门应强化部门职责,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办发〔2016〕27号文件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定期就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会商,切实解决学校体育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对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在全国和省市县三级学生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给予表扬和奖励。(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体育部门分工负责)

  (二)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价。自2018年起,省教育厅依据《山东省县域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办法》,对各县(市、区)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教育、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等开展评价,对成绩优秀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对成绩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2年下降的市、县(市、区),在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中按降低一个档次处理。对不能贯彻落实国家学校体育法律法规政策、不能开齐学校体育课程、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学校校长及有关责任人员,市县教育部门要进行问责。(教育部门负责)

  (三)改革体育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各市教育部门要根据《山东省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改革本辖区的体育科目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建立“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体育考试评价新机制,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门负责)

  (四)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公开发布制度。各级教育、体育部门每年要对学校开展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测试数据进行抽查复核。省教育厅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开展实地抽测复核,抽测数据向社会发布并通报各市人民政府,将其作为评价高校和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育部门牵头,体育部门配合)

  (五)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投入,确保学校体育工作所需经费。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学校体育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确保日常体育教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体育教师培训等工作需要,保障运动队训练、比赛和购买学生运动伤害保险等需求。各级体育部门每年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用于青少年体育培训和赛事推广等项目。(教育、财政、体育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