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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体育教学部师德建设实施细则(讨论稿)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1-01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体育教学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我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考核对象、原则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体育教学部全体教师。

第三条 考核原则是:

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体育教学部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

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体育教学部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激发高校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

第三章 考核组织、方法、程序

第四条  体育教学部成立师德考核组,负责组织、协调体育部师德考核工作,具体组织本单位教师师德考核工作。

第五条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教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体育教学部党政领导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师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确定考核不合格者要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公示,结果存入教师档案。

第六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推荐人评选程序

1 、参评指标分配:推荐名额总数为6名。教学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推荐名额为2名;科研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推荐名额为2名;其他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推荐名额为2名。

2、确定参评人选:教学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推荐人选由体育教学部岗位津贴考核分配办法(试行)中“教学工作”的得分多者确定所分配名额的参评人选;科研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推荐人选由体育教学部岗位津贴考核分配办法(试行)中“教研科研”的得分多者确定所分配名额的参评人选;其他工作方面表现突出推荐人选由体育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年度其他工作表现确定所分配名额的参评人选。

3、确定推荐人选:体育教学部进行严格审核并公布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参评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结果当场统计,当场宣布,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最终确定体育教学部年度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选。

注:优秀党员的评选参照师德优秀等次的评选方法进行(党员各项活动的考勤参考量化评价表)。当推荐人员名单在教学工作方面和科研工作方面出现重复时,递补人选从教学工作方面递补。如果其他工作方面推荐人选与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方面推荐人选重复时,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