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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 体育课课程标准(专科)

发布者:admin(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7-09-05 [来源]: [浏览次数]: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与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的全面实施,在总结我校体育课程建设和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与现有体育教学实际条件,经过认真的调查与研究,特修订《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体育课程课程标准》。

本《标准》是指导我校体育课程教学的基本文件,包涵对我校学生体育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也是我校进行体育课程建设和评价的基本依据。

一、体育课程性质

大学一、二年级体育课是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与健康教育以及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进身心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教育和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把宏观的体育教学思想、观念与教学实践联系起来的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主要途径。

体育公选课为满足学生体育运动兴趣开设的选修课程,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体育行为习惯,发展学生的体育才能。

二、体育课程任务

体育课程的任务是指通过课程教学实践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是体育课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校体育课程任务具体应体现在:

1.运动参与目标: 主动参与体育课学习和课堂运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形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能合理安排锻炼时间,能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并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2.运动技能目标: 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识运动项目的锻炼价值和对促进身体健康的作用,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运动能力、素质指标及运动能力达到一定标准;掌握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置方法。

3.身体健康目标:掌握体育锻炼对身体形态、机能的影响知识以与体育活动时的基本卫生常识;掌握测试体质健康的自我评价方法,并能全面发展与健康有关的各种体能,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能合理选择人体需要的健康营养食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具有健康的体魄。

4.心理健康目标:根据自己能力设置体育学习目标;自觉通过体育运动改善心理状态、克服心理障碍,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运用适宜的方法调节自己的情绪,在运动中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感觉中,增强自尊和自信,培养创新精神,形成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人生态度。

5.社会适应目标:学会与人沟通、合作及共同发展,建立起对自我、群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学会尊重和关心他人;形成现代社会所必须的合作与竞争意识,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体育课程设置

根据《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基本要求,并结合我校整体教学计划以及体育师资与场地等实际情况,对体育课程设置做以下规定:一年级、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为必修课。学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升学,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一年级开设体育通识课,二年级开设体育限选课,每教学班级人数为30人左右。同时,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并开设体育公选课。

(一)课的类型

1.通识课:一年级开设通识课。第一学期以武术内容为主,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发展学生身体素质。第二学期以体育运动项目的基础内容为教材,增进学生对运动项目的了解。

2.限选课:面向我校二年级学生开设,以各选项的基本技术、基本战术及基础理论知识为教学内容,以提高学生体育运动能力与体育文化欣赏能力、培养学生体育兴趣与自觉锻炼习惯、树立学生终身体育意识为目的。大二学生必须通过网络进行选课,学习时间为一学年。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可于开学初前2周提出专项或选项申请,中途不能转班、转项。

3.保健课:面向部分特殊群体学生。在尊重学生的意愿和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指导。

4.体育公选课:根据师资与场地条件以及学生的兴趣需要,对我院二年级的学生开设体育类公选课。学生在第3、4学期通过教务处选课系统选择体育类公选课。

(二) 项目设置:

1.通识课:第一学期以武术运动项目中的太极拳,五禽戏等为主要教学内容,同时要传授发展身体素质的基本方法。第二学期以篮球、乒乓球、足球、排球、田径、健美操等项目中的二个项目相互配搭进行教学。

2.限选课:男生限选课有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体育舞蹈、武术等;女生选项课有女子防身术、篮球、瑜伽、体育舞蹈、乒乓球、网球、健美操等。

3.保健课:以传授体育基本知识,有针对性的练习方法,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为主要目的。

4. 公选课:开设学生喜欢且有条件开展教学的体育运动项目,如:体育舞蹈、武术、女子防身术、篮球、网球等。

四.课程内容与课时分配

(一)课程内容

体育课内容主要有理论和实践两大部分组成。理论部分教学内容主要包括运动项目的技战术理论和基本知识、运动健身的基本原理与锻炼方法、运动损伤的预防与处理、体育养生与保健知识、运动处方等方面。可有选择地进行,突出理论教学的灵活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实践部分以运动项目为主,突出运动技能的学习和锻炼过程,这一过程的学习内容、方法、组织形式始终要与提高学生的运动能力、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紧紧结合。充分尊重学生的不同需求,在现有教学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满足学生选课和学习的愿望。

(二)课时分配

1.公共体育课程的教学时数每学期36学时(含4学时理论课),每周2学时,每学期18周。一、二年级共108学时。

2.理论部分占总学时约为10%,每学期4学时,随堂进行讲授或利用下雨下雪时间讲授。

3.实践部分占总学时约为90%,包括技战术练习、身体素质练习、考试等部分。

五、体育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1.评定原则: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即量化评价和行为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大学生技术战术和理论知识进行评价的同时,把学生良好的参与意识,良好的学习态度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以及学生的进步幅度、考勤等纳入评定内容。

2.考试标准:根据各教学内容的不同要求,对技战术、身体素质和理论知识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课堂表现除考勤外,主要以定性定量评价为主。

3.考试方法:一、二年级为必修课,学生必须参加考试。同时每学期进行一次理论课测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办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评分:

(1)专项技战术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试实行同性别同项目同层次教学要统一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2)身体素质评分占总成绩30%。

(3)学习态度占总成绩10%。课堂表现、出勤、学习进步等情况给予评分。

除授课教师给学生体育课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外,如有下列情况者,体育课成绩为不及格或零分:

不参加该学期某项测试者成绩为不及格

按学院有关规定,每学期缺课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为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