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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热点问答:“高教质量30条”促内涵式发展

发布者:admin(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4-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简称“高教质量30条”)在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方面有哪些总要求?

答:一是稳定规模。今后要保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相对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和合作办学。二是优化结构。通过调整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层次和类型结构,使各学科、各层次、各类型人才更好地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通过调整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促进不同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整体水平。三是强化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扶需、扶特,克服同质化倾向。各类高校要合理定位、各展所长,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四是注重创新。鼓励地方和高校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以及教育管理的创新。

问:系统部署和推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主要落实在哪些工作上?

答:一是把人才培养作为提高质量的首要工作,巩固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深化本科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发挥评估作为国家监控高等教育质量重要手段的作用。二是把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提高质量的根本出路,探索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高考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加大省级统筹力度。三是把教师队伍作为提高质量的根本保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完善教师的分类管理。四是把对外开放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积极引进优质资源,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

问:国家层面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已经非常明确,还需要出台哪些政策形成合力?

答:要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高校出台省级、校级配套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高校、社会共同提高质量、监督质量、保障质量的合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好各方面力量,整体提升区域内高校办学水平。各高校要切实履行好质量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质量,及时推动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学校内部管理要全面服务于提高教育质量,落实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员育人,发挥好基层组织的重要作用。教育部将加强监督指导,对贯彻“高教质量30条”进行专项检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