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教学常规
(一)教学安排
1.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度教学。课前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充分掌握授课内容、组织教法,了解学生情况、场地情况。课中讲解应简明扼要,示范准确,教法得当。
2.教师应保证教学过程的完整性,一个完整的体育俱乐部教学活动应包含准备部分、基本部分和结束部分三个过程。
3.每学期第一个教学周,教师应向学生介绍本俱乐部的教学安排。
4.严格按照规定地点上课,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体育教学部同意,报教学秘书备案。
5.教师应严格控制刷卡设备,严禁私自将设备交付学生,同时应保管好设备。
6.凡遇天气等自然原因,室外体育俱乐部课程无法上课时,及时通知教学秘书停课,安排补课时间,告知本俱乐部学生。
7.教师应做好体育俱乐部出勤数据的上传和备份工作,原则上当天的数据课后及时上传,当周的数据应在次周周一课前备份。
(二)教学常规
1.体育教师工作规范应符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2017修订版)》文件要求。
2.教师应准时到达上课地点,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时间上课。
3.教师上课应穿运动服、运动鞋,项目对着装有特别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教学期间不允许随身携带手机、扎堆聊天、佩戴影响运动的饰品,不得离开教学场地。
4.上课时教师应严格核对学生证件,检查服装,违规者取消本次体育俱乐部活动参与资格;检查学生证件,发现代替出勤者报送教务部,按考试作弊处理。
5.上课期间教师应把控教学过程,严禁学生玩手机、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影响教学的情况发生,违规者要给予教育,情况严重者取消本次出勤记录。凡出现屡教不改、辱骂、诋毁教师者,取消该生体育俱乐部修读资格。
6.教师不得允许学生无故离开教学场地,学生出现疾病反应、受伤、旧伤(病)复发等突发情况除外。
二、学生课堂常规
(一)课程教学规定
1.体育俱乐部为必修课程,不得免修,大学期间学生须修满4个体育学分。大一第一学期的体育俱乐部为必选课程,其他学期可以根据自己的课表和计划自主选修体育俱乐部课程。正常情况下,在第一、二学年完成体育学分修读。
2.依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文件精神。学生毕业时,须修满4个体育学分,同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缺一不可,否则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3.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必须完成所有项目测试,否则按缺测处理,当年测试成绩计0分,不予上报成绩。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测试者,按考试作弊处理。
4.学生每学期体育俱乐部课程的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是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的,考核内容包括平时出勤和期末考核两部分。学期末出勤次数达到16次(32学时),同时满足前九周出勤次数达到6次(12学时)者,可获得1体育学分,平时出勤成绩计75分,否则计0分。期末考核成绩,针对学生修读体育俱乐部的项目考核,从高度、远度、准确度以及动作标准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评分标准由各体育俱乐部另行公布。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测试者,按考试作弊处理。
5.学生参与体育俱乐部活动,应遵循体育规律,结合自身健康状况,合理分布体育俱乐部出勤。建议每周参加1次体育俱乐部活动,如前九周出勤次数未达6次(12学时)者,取消体育俱乐部修读资格。存在学风不良情况的学生,任课教师可在规定时间通知体育教学部、教务部,取消该生体育俱乐部修读资格,当学期不可再选修体育俱乐部。
(二)课堂常规
1.必须按时到达上课地点,站队集合,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不记录出勤。
2.积极配合教师工作,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如遇轻微受伤等情况可随堂见习,由教师酌情安排活动。
3.必须穿着运动衣和运动鞋,项目对着装有特别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必须持本人学生卡刷卡,违规者报送教务部按考试作弊处理。
5.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场地,出现疾病反应、受伤、旧伤(病)复发等突发情况除外。无故擅自离开教学场地的学生,取消本次出勤记录。
6.上课期间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教师示意。
7.不得扰乱教学秩序,辱骂、诋毁教师。
8.上课时注意力要集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互助,积极锻炼。
9.做好准备活动,加强保护与自我保护。在教学比赛中,动作不能粗暴,遵守比赛规则,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有心脏病或有其它严重病史的学生,应主动向教师报告,不得隐瞒疾病情况,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0.爱护场地器材,做好体育器材的借还工作,对于非正常损耗或丢失的体育器材要照价赔偿。